劇院舞臺燈光系統
項目需求
劇院是一個以大型表演為主要演出形式室內演出場所,可以滿足百名以上的演員同臺演出,也可滿足舉辦音樂會、演唱會、晚會、話劇、舞劇、電影等用途。其舞臺燈光要求需能適應國內外燈光設計和燈光操作人員的應用和管理,設計重點要考慮燈光系統全面預留、靈活機動、切換自如、安全可靠,提供多種形式舞臺演出燈光配置。
實現效果
劇院舞臺燈光系統的使用功能要求滿足各種綜合演出活動的需要,保證舉行大中型活動照明和電視現場轉播錄象的要求,itc按此功能定位進行舞臺燈光方案的設計。因此,方案設計力求體現以演出為本,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我們在舞臺燈光設計時充分考慮到燈光與舞臺機械和其他相關專業的配合,從技術上保證劇院成為國內一流的演出場所,能承接國內外一流劇團的大型劇目和大型演出。
系統面光采用業內最先進的產品,適用于各種娛樂、會議,明亮舒適的光線有助于氣氛的愉快,休閑時減輕眼睛負擔,主照和輔助照明的交互搭配,營造氣氛。
可搭配常用作于“頂光”的成像燈、LED帕燈、三基色柔光燈、搖頭光束燈、效果煙機、數字硅箱、直通箱、調光臺、信號放大器等設備。
系統優勢
發光效率高,沒有紅外輻射 。使用壽命長,便于維護可達幾萬小時 。變光變色控制方便,自帶變壓和調光線路,可調出各種顏色和亮度 。燈體較小,便于安裝和運輸,利于流動演出 。兼容性強,220V變壓到110V,3路DMX512線路控制調光調色 。